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宁人社办函[2014]1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现就延长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期限 201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至时限延长至2014年1月31日。 二、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自治区下达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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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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